展臺設計施工管理技術
來源:admin 發布日期
2016-07-19 瀏覽:
特裝展臺施工管理規定:
1 所有特裝展臺結構必須設計合理,保證搭建牢固,安全。搭建材料應使用難燃或阻燃的材料。
2 所有展臺所設計結構強度應當滿足荷載所需要的強度,搭建時應確保展臺結構的整體強度,剛度,穩定性及局部穩定性。
3 各施工單位搭建的展臺面積應和申報面積相符,各施工單位搭建展臺面積不得超出承租面積,投影邊線不得超出承租邊界線。
4 對結構中有玻璃裝飾的展臺,必須采用安全玻璃,確保施工,安裝牢固,并有醒目標識,以防玻璃破碎,造成人員傷亡。
5 對于使用鋼結構立柱的展臺,其立柱應使用直徑為100mm以上的無焊接材料,底部應焊接牢固底盤,上部焊接法蘭盤以增加立柱的受力面積,以保證展臺結構的牢固。
6 所有展臺結構主體受力墻落地寬度不應小于120mm,確保墻體與地面的接觸面積。對于超過6m的大跨度墻體及鋼柱框架結構之間應在頂部加設橫梁連接,下部須加設柱間支撐,保證展臺的整體剛度和穩定。
7 對于所有展臺結構設計中有舞臺或地臺結構超過1米2高,所有室內雙層,多層或結構復雜的展臺搭建,必須提供展臺結構圖并由國家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蓋章確認并提供結構計算書。各參展商及施工單位從設計到施工應充分考慮展臺的安全性,確保搭建展臺各連接點及展臺整體結構的牢固性。
9 相鄰展臺所有結構背板墻必須做出妥善裝飾處理。
10 室內展臺嚴禁采用全封式頂棚。展臺頂棚不得阻擋展館頂部消防設施。頂棚保證要有50%以上平面開放面積,以確保展臺的消防安全性。
11 各施工單位不得破壞展館內的一切設施或改變其使用性質和位置。不得在展館內,外地面,墻面等上釘釘,打孔,刷膠,涂色,張貼宣傳品。
12 各施工單位在搭建展臺時不得遮擋展館內的消防設施,電氣設備,緊急出口和觀眾通道等。
13 展臺施工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展館內進行噴漆,刷漆等工作。
14 各施工單位人員在高空作業時,應使用合格安全的升降工具及操作平臺,施工人員應系好安全帶。為保護人身安全,周圍應設置安全區,由專人看護。安全區須設明顯的警告標志。
15 展會開幕后,施工單位須留現場安全負責人及專職人員現場值班,以便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6 對于搭建期間存在安全隱患的展臺,施工單位應在接到《整改通知書》后,必須按時整改,并將整改結果及時回復漢海展覽現場施工管理辦公室。
17 施工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和區域內完成施工,并負責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必須設現場負責人,在辦理施工手續時一并登記備案。
18 展館內施工不得使用電鋸,電刨等加工作業工具,不得使用電,氣焊等明火作業。如有特殊要求,須到上海新國際博覽中心保衛處辦公室辦理手續,經批準后,方可施工。
19 展臺搭建材料的選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部門關于臨時性建筑的材料用法標準并結合展覽的特點合理選材,選材要符合國家環保及消防要求。